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人物梅花树摄影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人物梅花树摄影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用什么镜头才能拍出好看的梅花图片?
用什么镜头才能拍出好看的梅花图片?
最好是要利用大光圈的定焦镜头,比如50mm F1.2 85mm F1.2 等,这些镜头利用大光圈拍出的照片景深小,更容易突出主题。也可以用变焦镜头比如70-200mm F2.8,利用长焦端,大光圈,点测光。像这些镜头都可以拍出很好的梅花图片。
只要测光正确,构图好,突出主题就是好照片。
不管用什么镜头,只要对拍摄事物有一定的构思,利用好手里的机器,就会拍出出彩的照片。
以下是三种常用镜头拍摄梅花的规律。
长焦镜头
长焦镜头成像较大,适合在较远的摄距拍摄,明显优势就是能有压缩空间的作用。利用大光圈,构图时注意结合利用近景和远景,对准主体聚焦后能获得一种前景、背景虚化而主体清晰的成像,能够产生一种梦幻般的效果。不过长焦镜头很容易因手持晃动而导致成像模糊,最好将相机装在三脚架上,用快门线启动快门。
广角镜头的成像特点是视角宽广,但物体成像较小,适合表现大场景,因此用广角拍摄主要取梅花的“势”而不是“形”,主要用来拍摄树干或是整株树木的造型。要想同时较好地体现花朵,最好取简洁的背景,如色彩比较单纯的天空或水面。还要注意用好“曝光补偿”,确保花朵准确曝光。
微距镜头
定焦微距镜头近摄时成像质量好,特别适合用来表现细节,能将梅花的花蕊表现得纤毫毕现,重点用它来体现梅花特写的细节和质感,一般变焦镜头的成像质量显然无法与之相比。在拍摄前首先要认真挑选细节完美的花朵,那怕极细小的缺陷,一旦被微距镜头成像放大后就会变得很明显。
便携式数码相机
便携式数码相机大都配备变焦镜头,其中有些镜头的变焦范围比较大,囊括了从广角到超长焦范围。便携式数码相机在广角端的微距性能较强,有些最近拍摄距离甚至能达到2—3厘米,但必须注意广角近摄梅花容易出现崎变,以中长焦距端拍摄成像透视比较正常。便携式数码相机的影像传感器面积较小,景深较大,要获得浅景深的虚化背景难度比较大。在构图时要注意尽可能选择相对简洁的背景,以便突出美化主题体。
用什么镜头才能拍出好看的梅花图片?
冬天已经来临,眼看又要到拍摄梅花的季节啦。梅花虽然好看,但是要拍好还是不容易的。首先在镜头的选择上就有讲究。
拍摄花卉类的题材,大多数人肯定会首选微距镜头。因为微距镜头非常适合拍摄花卉的特写,而且成像素质非常高,能很好的拍出花卉的质感。一般我们喜欢用微距镜头拍摄花卉的局部,比如花蕊花瓣等等。梅花的花瓣体型不大,所以用微距镜头拍摄也是可以的。
微距镜头毕竟还是属于特殊类的镜头,其拍摄手法以及成像效果和普通的拍摄还是有区别的。常规的拍摄,还有一类镜头是非常受大家喜爱的,这就是长焦镜头。
长焦镜头拍摄花卉有很多优势。首先在焦段上,长焦距可以很好的拍摄远处的景物。像拍摄梅花这种题材时也非常实用。比如一些枝头上的梅花,我们用普通镜头是很难够到的,而用长焦镜头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。
还有就是长焦距配合大光圈,能营造出非常漂亮的虚化效果。像梅花这类花卉,开放的时候都是一簇簇一团团的,如果不适当的虚化掉前景和背景,很容易让主体和其它陪体混杂在一起,让画面显得杂乱无章,没有主题。而用长焦镜头的虚化优势就很容易营造出恰当的景深效果,让画面显得干净简洁,主体突出。
说说自己的观点:拍花分两种,一种是环境拍摄(很多花朵枝干出现在镜头里,另一种是单朵拍摄。单朵拍摄讲究画面干净,突出主题。拍摄单朵,最好的镜头莫过于百微(100定,F2.8)当然其他头子也都好使,(50,F1.8)最便宜的头子,效果依然给力。环境拍摄那就要看意境了,脑子里有构图。附图两张,一张是我自己拿50拍的,一张是我认识的一位老师拍的,应该是24-105的镜头。(供参考)
一夜春风梅花落。唯美的“年年雪里,常插梅花醉”图片该怎样拍?
我在的城市没有雪,而我呢又懒得P上雪花;
哪么我聊聊梅花的拍摄+雪(脑补)
梅花呢拍摄单朵的自然凑近拍,注意构图,带雪花带枝条进去;哪常用的呢是挑单独的一支梅花,背景找其他花虚化以后,整体效果就非常棒呢(如配图),尽量找比较显眼比较好看的一支,实在不尽人意的话呢还可以后期稍微修饰一下,雪花后期也可以加进去啦,或者刚刚好下过雪,哪后面的效果会更佳。
再来,聊完一支呢,就是一整棵梅花啦,这个呢注意构图技巧,梅花树的位置,远处的建筑、群山、天空找好位置,多尝试几张不同的构图,回家后一一挑选,也可以几张一起合成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物梅花树摄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人物梅花树摄影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lldrw.com/post/887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