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流浪动物摄影照片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流浪动物摄影照片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在野外看见的野生动物都很干净,为什么流浪狗却很脏?
因为野外的野生动物从一些方面上来说基本上还算有人类保护,还有,毕竟是野外生物人类也很少打扰他们,一些人也会给他们一点食物。
而流浪狗却不一样,他们没有受到人类的保护,一些人反而喜欢伤害他们,他们只能在垃圾桶,下水道等地方吃住大家收养的流浪动物,现在都怎么样了?能不能晒一下前后对比照啊?
前段时候刚捡到一只流浪猫,因为我本身就养狗,之前也养猫,所以经验还算可以,这只猫还是自己跟着我回来的,自己上楼,一直跟着我。因为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,我有些犹豫,第二次看见,它又跟着我回家了,就没有不养的道理了。
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,弱小无助可怜,也就一个多月,浑身都是虫,肚子鼓鼓的。带回家给它驱虫洗澡,因为虫子太多了,不洗澡不行。以为它肚子鼓是生病了,原来都是粑粑,不吃不喝两天,就光拉粑粑了。慢慢的精神状态就好了。
现在养了一段时间,就暴露本性了,唯一好的一点的就是从来不伸爪子,怎么蹂躏它都可以,不挠人不咬人,比较意外。我原来就有一只金毛和比熊,还是四个比熊崽崽。加上一只猫,大家能想象到我的生活有多么的充实嘛?没有办法,就是喜欢猫猫狗狗的。
我是没有翅膀的猫咪,欢迎大家评论与指教。
小孩学校水坑捡到的,放在地下室,叫我去看,呼唤了一会从纸板下摇摇晃晃爬出一只小猫,非常小,看样子不足一个月,但不喝牛奶,可能是流浪猫营养不良长不大,但会吃脱刺鱼肉,看到好可怜就收养了,名字叫老鼠,现在已经四岁了。
典型的广东本地猫,体型很小,一直没超过6斤,吃少量的猫粮,会自己上厕所。
感觉每年城市里都有大量流浪狗消失,它们都去了哪里?
各地的狗肉馆,是大多数流浪狗失踪的最后一站。它们生前躲避着各种危险,但躲不开为了钱无恶不作的人。那些每天叫嚣着吃狗肉的人,他们根本不知道,那些狗生前得了什么病、吃什么毒死去的。
非洲之父怀哲说:‘’当怜悯之心能够不只针对人类,而能扩大到涵盖一切万物生灵时,才能达到最恢宏深邃的人性良知的光辉‘’。对于生命的尊重,是一个人最大的善意也是最高贵的体面!
对待弱小对待小动物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尺!猫狗陪伴人类的历史源远流长 走进家庭 成为我们最有爱最忠实的家人朋友 他们会哭会撒娇会疼会思念 会爱会誓死捍卫我们,吃猫狗肉儿,无异于吃朋友、家人的肉儿! 5000年文明古国960万平方公里 难道就没有弱小一片栖身之地 善待弱小就是善待自己 地球是人类的 也是他们的! 希望更多的人为不会发声人类最忠实最有爱的家人朋友而呼吁 希望小动物保***及早出台 将残害生灵的恶魔绳之以法!!
有一只流浪狗被我收养了,现在5岁了。它被放在盒子里,放在车站长椅上。冬天晚上8点多,我捡到它,从此相依相伴到如今。
我给了它一个家,挺温暖的应该算是。它给了我陪伴、壮胆。
因为彼此我们都找到了安全感。
愿所有的狗都有一个温暖的家,不被抛弃,幸福一生。
1、***
2、病饿而死
3、被人打死或吃掉,也可能卖给狗肉馆。
我喂养了5只流浪狗,大半年的时间里,无故消失了一只,它平时很乖,不会乱跑,我猜它大概被狗贩子抓去卖给狗肉馆了[流泪]
你会摸流浪猫流浪狗吗?为什么?
如果我还有能力保护流浪狗流浪猫我会竭尽全力,现在的我已经为救助流浪狗流浪猫累的精疲力尽,没有合适的场地,经常搬家,狗狗非常依赖我,但是我一个人经济,体力有限,还是把狗送基地,听说都把我送去的狗杀了。我好难受啊。现在基地根本不接电话,而且离我这里非常遥远。
不担会摸,还有领养的欲望,不知为什么,看到流浪狗,猫,堂堂男子汉爱心泛滥,口袋中常备狗狗火腿肠,碰到流浪狗猫就给点,老婆说我上辈子肯定是狗,为什么流浪狗见到你都不跑,也不凶你!谁知道呢!普通打工者,工资也不高,今年更差。养了三条死粘着我不放的流浪狗,租的房子,房东不许养,没办法,偷偷养在公司三楼的平台上,没有多余的钱买***,就从公司收集一下工友吃剩的米饭,工友们都不错,菜汤,鸡腿,鸭腿等等都主动送给我喂它们。狗狗长得不错,跟着我起码温饱不成问题,有遮风挡雨的窝,有干净水喝,能力太小,不敢多收留!其中一条即1将临产,安全起见,重新又给搭个窝,放到公司后院的大草地上,那地方很少有人去,有利生产,待小狗养满月后再找人收养吧,太多了,也怕公司领导知道了挨骂,生活不易,必竟家中上有老下有小,老家买的房还得还贷!自个给自个的评价就是:一个理智的喜欢狗的男人!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流浪动物摄影照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流浪动物摄影照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lldrw.com/post/438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