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检就检方实施民法典作出再部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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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最高检就检方实施民法典作出再部署

中新社北京12月7日电 (记者 张素)距离正式施行民法典不到一个月时间,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7日在北京对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进行再动员再部署。

民法典之于中国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。对于这部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,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会上表示,民法典将民事法律规范系统整合、编纂修订,消除了各种单行法之间的矛盾和冲突,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体系更完备、规范更明确、尺度更统一的法律武器。同时,民法典实施也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,并对各项检察职能融合发展创造契机。

他解释说,民法典系统构建了对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全方位保护体系,在民事权利保护方面有许多制度创新,比如人格权独立成编,物权编创设居住权制度,合同编新增物业服务合同、合伙合同等典型合作,这些新规定丰富了民事权利的范围和内涵,新的司法需求必然增多。

近年来,检方受理民事申诉持续上升,2019年受理14.2万件,同比上升23.9%。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数量也在逐年大幅上升。不过,因受“重刑轻民”等传统观念影响,当前民事检察仍有明显短板。

为此,张军对检察官们提出准确把握民法典精神内涵的要求。比如,深化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。他援引民法典中的“民事责任优先原则”指出,检方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,要充分体现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利。又如,深化、落实平等保护。他强调,在监督履职中,对包括国家、集体、民企在内的各类民事主体要一视同仁,国企、民企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,不能基于身份不同而在司法上有差别对待。

记者从会上获悉,检方正以一系列举措保障民法典“落地”。针对民事检察,最高检依据民法典修改民事诉讼监督规则,进一步畅通司法救济渠道,保障当事人行使申请监督权。针对刑事检察,张军重申平等、充分保障每一位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,提出最高检、省级检察院要总结发布刑民交叉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。对于涉民因企业案件刑事“挂案”,检方将会同警方开展新一轮“挂案”清理,消灭存量、遏制增量。

鉴于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交叉已成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中的“新常态”,张军强调要促进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一揽子解决,确保案结事了政和。

张军还表示,接下来将研究、预判实施民法典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适用问题,及时出台司法解释、规范性文件,确保民法典施行前后法律适用衔接、司法尺度统一。(完) 【编辑:李玉素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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